2016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3/24 9:38:24    来源:本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需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及


  要求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


  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


  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它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6. 具备《广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人才计划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条件(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


  7.考入管理岗的人员,入职后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具体工作岗位。


  8.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才网和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次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及缴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投递:应聘者均须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广西中医药大学应聘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各岗位相应电子邮箱(具体邮箱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人才计划表》(附件1),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2)进行网上投递后,可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简历(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复印件)交(寄)到各岗位相应接收地址(具体地址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人才计划表》(附件1),邮寄材料须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以上纸质材料也可以资格审查时再提交。


  (3) 关于报名有关说明:


  ①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或误报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②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名截止前无法回复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参加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需带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1)《广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2)一般应聘者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受聘人员须于报到前提供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3)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4)已参加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并写明本人人事档案托管情况;没有参加工作的待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单位证明或者本人档案情况说明。


  (5)其它材料。


  (6)本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1张(请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


  4.关于资格审查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的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5.关于缴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50元,在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缴费。


  (三)考试与考核


  1.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广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的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别采用两种方式进行:


  方式一:“笔试+结构化面试”.共15个岗位:解剖实验技术员、学工处辅导员1、学工处辅导员2、研究生学院辅导员、图书馆工作人员、团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师资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科工作人员、审计员、财务审核员、党政管理岗1、党政管理岗2、党政管理岗3、党政管理岗4、党政管理岗5.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内容知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校园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进入结构化面试程序(比例内末位应聘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官7人,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考官、外单位考官及校内考官组成。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5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于当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方式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除以上15个岗位外,其它岗位采用本方式进行: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各岗位所在单位(部门)组织考评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与所应聘岗位知识相关,根据岗位性质不同,主要从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测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递交任何材料。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总时间20分钟。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于当日在学校校园网站上进行公布,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总分的50%,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进入结构化面试程序(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官7人,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考官、外单位考官及校内考官组成。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5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于当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3.参加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结构化面试考生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才能开考。因考生缺考或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结构化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试题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方案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学术水平、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岗位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总分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进入考核人员如未被聘用,列入我校人才候聘库,两年内可作为学校内聘人员的考核对象。


  (四)体检


  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中若出现不合格者,则按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名单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党政领导在听取人事处汇报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评结果及用人部门意见、考察情况进行充分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及时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和拟聘岗位、考试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七)聘用合同的签订及待遇


  受聘人员到学校工作后,由学校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公开招聘新进学校的初任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或称见习期或初任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如受聘人员无法按期到岗或签合同时无法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则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311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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